宗教改革500年

發佈時間: 2017/02/06

今年正是紀念宗教改革500年,宗教界甚為重視。當年,即1517年,在德國威登堡大學出任教授的馬丁路德,貼出了《九十五條論綱》,該論綱主要反對當時羅馬天主教推銷的「赦罪證明書」(indulgence letters,一般繙譯為「贖罪券」,我現在採用的是浸會大學羅秉祥教授的繙譯),由此開展了波瀾壯闊的宗教改革運動,可見當年歐洲大學在社會及政治改革上的重要角色。

其實,宗教改革運動不單是一場宗教運動,更是一場文化運動,反映時代巨輪正在推進。當時的宗教體制是封閉的及由上而下的,個人並無地位,只能通過神職人員向上帝祈求,個人也不能自己閱讀《聖經》(《聖經》只有拉丁文,平民不懂閱讀)。

當時個人就是要從集體的枷鎖中釋放出來,宗教改革也不是馬丁路德個人推動的事,馬丁路德只是順應整個時代的趨勢而行。熟悉宗教歷史的,就知道在他的前後也有無數的宗教改革者,提倡基督新教的論說;與此同時,地方的君侯亦想擺脫教皇的控制,紛紛支持宗教改革。最終宗教改革強調,個人可以直接面對上帝,向上帝祈求,也同時通過耶穌得到救贖,不需要中介人的協助。客觀而言,不單止個人得到解放,連地方的君侯也得到解放。另外,個人也同時可以閱讀《聖經》,不需要他人轉告,所以在歐洲各個地區,就開始了《聖經》的繙譯及大量印刷。

500年後,檢視這段宗教改革歷史仍是饒有意義的,讓我們重新思考個人自主的重要性;在香港的環境,尤其是面對中國此一強大的集體,我們如何保存自我,恐怕就是宗教改革要提醒我們的課題了。(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