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帝元宵韻事

發佈時間: 2017/02/10

宋朝皇帝元宵韻事

新春過後,又到元宵。從前元宵是大節,如今反而不如洋人的情人節了。歷代皇朝,以宋朝君主待人民最寬厚,元宵節與民同樂,在皇宮前賜御酒,並以金盃侍酒。百姓在皇城看燈飲御酒,每人一杯。宋徽宗時,有一年元宵,竟有一婦人飲酒後把金盃收藏在衣袖裏,意圖偷走金盃。這還了得?於是被光祿司人員逮住,押往御前。

宋徽宗聞訊,派人問婦人因何偷金盃?婦人答道本與丈夫到來看燈,豈料人太多,與丈夫失散了,又飲了御酒,滿臉酒意,自行回家,恐怕公婆怪責,所以想帶金盃回家證明自己喝的是御酒。她還順口唱了一詞《鷓鴣天》:「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觀鶴降笙簫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罷臉生春。歸家切恐公婆責,乞賜金盃作照憑。」

徽宗便欲賜金盃,但有大臣啟奏,說此婦可能受人唆擺,以此騙金盃。並要求皇帝馬上出題,命婦人再作一詞,如作不出,明正典刑。徽宗便以金盃為題,命作《念奴嬌》,婦人領旨,即占一詞:「桂魄澄輝,禁城內,萬盞華燈羅列,無限佳人穿繡徑,幾多嬌艷奇絕。鳳燭交光,銀燈相射,奏簫韶初歇。鳴鞘響處,萬民瞻仰宮闕。妾自閨門給假,與夫攜手,共賞元宵節。誤到玉皇金殿砌,賜酒金盃滿設。量窄從來,紅凝粉面,尊見無憑說。假王金盞,免公婆責罰臣妾。」(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箋注》)徽宗見詞大悅,賜與金盃,但明旨下不為例。

另一位宋帝,南宋高宗也有一段風流韻事。建炎四年元宵,皇帝在湖上泛舟,忽有二船為風吹襲,直衝御舟。皇帝問知舟上乃賣柑商販,不單不處罰,更下令把柑買下,給一眾禁衞分享,更令用柑皮作燈,內放油點燈放湖上,湖面萬燈浮漾,民眾登峰觀賞。

元宵食品,首重湯圓,宋朝時如以糖為餡者,稱為「順風圓」。現在流行吃寧波的黑芝麻湯圓。我卻懷念小時候家母手製的鹹湯圓:香信、蝦米、肉絲細切炒熟作餡,湯也宜用鹹湯。如果吃甜的,我則喜吃「糖不甩」。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劉致新 權威的紅酒評論家、著名品酒家及美食家、《酒經月刊》總編輯,喜歡飲食和學習古老飲食文化。
欄名: 醉飽高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