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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4人首次飲酒 1個未夠12歲

發佈時間: 2017/04/21

政府正計劃修例,禁止零售店供應酒精飲品予未成年人。有團體調查發現,近25%受訪者首次飲酒時不足12歲,1成半未成年人有飲酒習慣。團體又派出6歲及15歲調查員「放蛇」買酒,成功率竟達9成,促政府盡早修例。

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辦事處在今年3至4月訪問了1,025名市民,結果發現,有24.5%受訪者首次飲酒年齡是「12歲或以下」,而18歲前已首次飲酒的比例,由兩年前同一調查的40%增至今次46.8%。未成年受訪者中,16.1%有飲酒習慣,當中一半人過去1個月內每日都有飲酒。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人中,8成更在過去1個月內試過暴飲,即一次過飲超過5杯酒精飲品,而在兩年前的調查,未成年人暴飲的比例只有25%。

現時法例並未對零售點賣酒設年齡限制,但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有同業守則,以自我規管方式限制零售點售酒予未成年人,但辦事處派出2名6歲男孩及1名15歲女孩「放蛇」,在上月到沙田區內14個零售點買罐裝啤酒,結果15歲女孩在所有零售點成功買到啤酒,6歲男孩亦在11個零售點買到酒。

促修例禁賣酒予未成年人

沙田區議員龐愛蘭認為,雖然未成年人有飲酒習慣未算普遍,但他們飲酒的頻率及暴飲情況十分嚴重,而「放蛇」行動又顯示,兒童易買到酒類飲品,顯示同業守則形同虛設。她和新論壇建議,政府禁止商戶供應酒精予18歲以下人士,並要求賣酒商戶在零售點、網站、宣傳單張等展示警示標語,及對違規者施加罰則。他們敦促政府在今個立法年度修例,做好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的把關,保護兒童及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