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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院︰禁同性婚姻違憲應修法

發佈時間: 2017/05/25

備受矚目的亞洲首宗同性婚姻法案,昨揭曉結果。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昨下午宣布,台灣現行法令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台灣男子祁家威2013年與同性伴侶登記結婚被拒,經行政訴訟後敗訴。他認為法律有違憲之虞,2015年向司法院提出解釋憲法聲請。司法院今年2月宣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