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我不知道自己是KOL

發佈時間: 2017/05/29

過去一星期,收到很多朋友在Facebook的通知,走在資訊末端的我才知道,自己出現在某廣告研究平台的調查,顯示今年一至四月,小妹置身於Facebook十大KOL的第四位,身邊的朋友都說︰「我真係恭喜你呀!」我一臉茫然,因為我不敢稱自己為KOL。

像我這種自由工作者,以多種技能謀生,我會跟潮流用一個較中性的詞語形容自己——斜號人。例如我簡介自己為「司儀/傳媒公關培訓導師/電視電台主持/專欄作者/皮革工匠/歌手」(歌手其實都是靠邊站),但我從不敢說自己是KOL(Key Opinion Leader),一來稱自己為KOL不太謙虛,二來是這三個英文字中,有兩個字我未合資格。

第一個是Key,主要。世界是多元的,意見是紛紜的,特別在香港這個撕裂的社會,不論政治、經濟或民生議題上,根本很難說誰是Key。你說甲是Key嗎,乙、丙、丁、戊不會認同。而且所謂的Key有定義嗎?一百、一千或一萬個人認同才是Key?不曉得。

第二個是Leader,領袖。我只肯承認我在中學時代當過領袖生,而在我守舊的思想中,一個社會只有少數人能當領袖,總統、首相、黨魁有資格。至於KOL,聽聞數量如恒河沙數,是否領袖值得商榷,至少我不敢自誇是某領域的權威。

三個字當中我只認同Opinion,即意見。感恩在我Facebook專頁上按過每個讚好的朋友,因某程度上這代表大家認同我個人對某事物的看法。大家雖然未必相識,但我希望做到像朋友般平等相處,我不是高高在上的Leader,他們也不是Followers,我有時間一定回覆評論,做到互相交流。在商業運作以外,也希望盡我所能做到平衡,與網民多談一點正面人生價值觀,身體力行鼓勵大家多做善事,令自己的專頁有多點營養。

與其說是KOL,不如自認POL,即Personal Opinion Lady,「個人意見阿嬋」,相信比較貼切。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