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當行為 應被彈劾

發佈時間: 2017/06/12

雖然現屆政府任期不足20天,但事實與道理都不應因政府任何人事變動而含糊不清或讓步。即使政府換屆在即,UGL調查委員會的風波中,有些道理還是要講得清楚。

上周28名立法會議員,就梁振英私下修改當時UGL調查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關於調查範圍的建議,提出彈劾動議。經過兩天激辯,議案遭否決。否決議案的部分理由是︰非建制派議員不應把莊嚴的彈劾權作為政治工具;即使通過彈劾動議,但要經由終審法院法官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又要獲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再經由中央決定免去行政長官職務,在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絕難做到;梁振英既不會連任,而彈劾最終無非也是要他下台,既然結果相同,就不必白費心機和時間。

雖然議案不獲通過,但可沒有改變到梁振英企圖透過周浩鼎的建議,影響委員會調查的範圍,甚至調查方向這事實。社會極關注UGL事件,受調查者及調查委員會成員更應謹慎,開誠布公在陽光下進行溝通,以確保調查透明度,讓公眾知悉清楚,以還真相。若有所謂「清白」,它不但是要真實存在,還要像公義一樣,清白是要在眾人面前彰顯出來(Clean and to be seen)。

如今梁振英和周浩鼎既已承認有修改委員會內部文件這事實,即是私通或合謀,意圖妨礙或影響委員會的調查,故梁振英被人指為「瀆職」,有其道理。

縱使梁振英聲稱他有權表達自己對調查範圍的看法,但他以甚麼形式,公開或私下、書面或口語;向甚麼人、多少人表達,他都應知道怎樣做才叫做恰當,而作為調查委員會成員之一的周浩鼎,對梁的意見,卻照單全收,裏應外合,如此議員真是不知所謂!雖然他已致歉並退出委員會,似乎已付上了政治代價,但仍將會進一步受到「譴責」。

梁、周在調查過程中,私下溝通,令人聯想到東漢時「四知」先生楊震的故事︰楊震赴任山東太守時,途經昌邑,昌邑縣令王密深宵送上十斤黃金給他,更說夜闌人靜,無人會知,楊震就答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無人知?」梁、周之間即使沒有任何利益關係,但只要不在「陽光下」「透明」進行,便難保品行端正,明淨無污。

有人會視今次彈劾為政治狙擊,但議案既不涉民生,議員在提出關注政府官員道德操守這「眾人之事」,自然是「政治」。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