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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沉迷賭博 90後輸波孭債$27萬

發佈時間: 2017/06/20

本港足球賭博合法化逾10年,年輕人參與賭波情況趨嚴重。有機構發現,逾9成受訪青年在20歲前已開始賭博,2成人欠債達20萬至60萬元,更有人曾賣樓還債。有機構建議,政府應提高合法賭齡至21歲,並將戒賭服務改為恒常及永久資助。

負責戒賭治療的明愛展晴中心,訪問310名25歲以下、由2003年至今年5月到中心求助的足球賭徒,當中93%人在20歲前已開始賭博,40%人有6至10年賭博年期,約10%人賭博年期有11至15年。當中20%受訪者欠債達20萬至60萬元,有人曾賣樓還債。

26歲的阿檸(化名)從事文職,中三開始賭博,就業後開設外圍賭波戶口,「每次都玩到無限額為止,一注由3,000元至1萬元不等」。他最高輸掉40萬元,花光10多萬元積蓄還債,更向銀行及信用卡公司借貸27萬元,至近年才近乎還清債務。他指,賭博對他傷害很大,須請求家人、朋友幫忙還錢,因而深感愧疚。

逾10%賭徒是學生

中心團隊主任陳志華說,足球賭徒以男性為主,「他們大多以賭博作娛樂,賭徒中逾10%是學生,值得社會關注」。他表示,賭波令他們出現情緒困擾、無心工作、失眠等,嚴重影響生活。

中心高級督導主任鄧耀祖指,賭波場數多,有一半機會勝出,令不少年輕人着迷,「政府應仿效澳洲每年將博彩稅撥1至2%,資助戒賭服務」。他說亦可仿效澳門、馬來西亞等提高合法賭齡至21歲,並希望政府將戒賭服務由合約資助模式,改為恒常及永久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