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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中年男照胃鏡後亡 社協指或涉嚴重醫療失當

發佈時間: 2021/12/23

一名43歲男子早前在尖沙咀一間診所進行上腔內視鏡檢查(胃鏡檢查)後死亡,社協指《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或存在監管漏洞,導致涉事醫療機構即使無牌經營或不需接受懲處;又指涉事醫生使用麻醉藥的程序或不符合藥品指引,可能涉及嚴重的醫療失當,要求警方循刑事方向調查涉案醫護人員的責任。

涉事死者黎紹康的太太指,丈夫由今年初開始有胃氣問題,經保險代理介紹下,於5月尾向位於尖沙咀一診所的醫生求診,經初步檢查後醫生診斷丈夫患有胃痛、打嗝和排便不規律,建議他進行食道胃十二指腸及大腸內視鏡檢查,並同日處方瀉藥和通便藥物給丈夫,待他進行內視鏡檢查前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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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太續指,丈夫於6月10日中午12時到位於尖沙咀的診所進行胃鏡檢查,但診所於約下午1時20分通知丈夫的兄長表示,黎接受胃鏡檢查時休克,已召喚救護車將他送往醫院。可惜搶救無效,黎於下午近3時死亡。黎太指,當時涉事醫生在醫院向她解釋稱,當日進行胃鏡檢查時一切順利,但快將完成檢查時,黎突然氣促,被他搶救無效,將黎送往急症室。

「無諗過做檢查都會死人」 遺孀難接受

黎太說,丈夫在接受檢查前已告知醫生其過往病歷,包括曾患肺結核、患有左心瓣倒流及曾接受鼻道擴闊手術。她泣哭說,「無諗過做檢查都會死人」,很難接受丈夫已經去世,「我係咪發緊夢」,女兒每日都問爸爸「幾時會返嚟」。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幹事彭鴻昌指,立法會於2018年11月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有關條例已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如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入侵無菌腔或腸胃管道的內窺鏡程序等醫療服務,需申請成為「日間醫療中心」獲得牌照才可營運。但社協曾向衛生署查詢,獲知涉事診所並非註冊的日間醫療中心,但報稱同一地址的內窺鏡中心則曾申請暫准牌照。彭指,有關條例對於相關醫療機構的罰則於明年6月30日才實施,因此即使涉事診所屬於無牌經營,也可能不需要接受有關懲罰。

另外,彭又指涉事醫生使用麻醉藥的程序不符合藥品指引,該醫生使用了麻醉藥「Propofol-lipuro 1% (10mg/ml)」(異丙酚)。根據藥廠發出的藥品指引,異丙酚應由麻醉科醫生或深切治療科醫生在醫院或有適當設施的日間治療單位內施用,而且負責執行診斷或手術程序的人員不應同時負責施用有關藥物;有心臟和呼吸等功能異常的病人需小心使用相關藥物。但彭指,在這個個案中涉事醫生沒有按照藥廠的指引施用藥物,包括在沒有其他醫生在場下獨自施用異丙酚,以及在知悉病人有心臟和呼吸道問題下,沒有小心地監察病人的血壓、呼吸率、血氧飽和度等維生指數,認為涉事醫生或涉及嚴重的醫療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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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透露,涉事死亡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法庭,警方現已進行調查。他要求,衛生署盡快回覆涉事診所在事發當日是否領有暫准牌照,並要求警方循刑事方向調查涉案醫護人員的責任。他又提醒,市民在到私營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程序前,必須留意有關機構有否領有牌照。

撰文:練怡蘭

責任編輯:黎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