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信訪新制度

發佈時間: 2016/12/09

中國的行政架構中有一個部門叫「信訪」,即接受民眾來信來訪的申訴部門。隨着申訴的人愈來愈多,2004年北京更出現信訪洪峰,令接待部門應接不暇,引發連串問題。2005年,中央推出新的《信訪條例》,要求申訴在地方解決,減少人民到北京上訪。中央又實行「上訪次數排名通報」制度,比較各地的上訪數字,並成為中央評核地方政績的指標之一,這又造成地方政府的壓力。

從地方政府角度看,自己是兩面受敵的夾心人。一方面,民眾的不滿可能來源於中央政策,地方政府只是執行;另一方面,有些訪民無理取鬧,如收地賠償叫價甚高。一些地方政府採取極端做法,用武力阻擋人民上訪,或派人到北京把上訪的人抓回來,更聘用黑幫拘禁上訪的人,形成「黑獄」。

2013年中央發覺弊病叢生,廢除「上訪排名通報」制度。最近北京推出兩個新政策:一、訪民必須逐級上訪,先經本地信訪部門,至當地行政機關,再不滿意者可提出覆核;中央信訪部門只受理經過三個逐級申訴的案件;二、凡涉及司法程序的申訴,中央信訪部門也不會接納。

表面上,這鼓勵訪民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但中國的法院不是獨立運作,受制於地方政府,加上訪民缺乏經濟能力打官司。因此逐級申訴只是把民眾的不滿情緒留在地方,免得中央頭痛。

此外,中央以「點對點通報」取代「上訪排名通報」,把地方官員召到北京,由中央官員向他們訓話,也是一種壓力。歸根究柢,解決問題必須從地方政策做起,減少剝削才能減低民怨,否則火山仍有爆發的一天。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劉銳紹 香港電台第一台《藍地球》,逢周一至周五播出,為聽眾帶來世界不同類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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