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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花園圍標案 工程公司前東主認罪囚35月

發佈時間: 2016/09/30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工程圍標案,工程公司前東主被告丘瑞田(58歲),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及賄款近4,600萬元。法官指案件涉及巨款,案情嚴重,被告昨被判囚35個月。

法官指,投標於偏私及內定的情況下得不到公平進行,中標者為支付參與圍標者的利益,提高工程價格,相關不法商人於缺乏競爭的情況下,更會降低工程質素,謀取暴利,嚴重損害小業主的利益。

法官又指,被告於圍標事件中擔任穿針引綫的角色,但同意其角色較其他串謀者輕微,考慮到他認罪,及向警方提供有用資料等,給予其4成的認罪扣減,最終被告判囚35個月。

但法官亦強調,相關刑罰只限於本案的特殊情況。

昨日到庭旁聽的業主陳錦棠於庭外指已支付約30萬元維修費,惟案發至今歷時18個月,其他主要涉案人士仍沒被起訴,擔心業主不能追討損失,並質疑政府做事速度慢。

業主憂未能追討損失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指,日前已致函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要求會面商討打擊圍標問題。

林卓廷透露最近接獲一宗懷疑圍標個案,工程費高於翠湖花園的2.6億元,正計劃召開記者會交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