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選委選舉

發佈時間: 2016/09/26

特首選舉明年三月舉行,而前哨戰是選委的選舉。由基督教界推舉的選委共有十席,今年不以選舉改為以抽籤方式去決定。

就基督教界推舉選委一事,教內在「原則」及「實務」兩方面都有爭論。「原則」方面,贊成參與者認為,既然政府委以任務,信徒亦應盡力參與;反對者卻認為,特首選舉是小圈子玩意,信徒不應在這渾水中打轉,而且教會的主要任務是「守望」世界,落水參與就不能再做守望者了。

我原則上不反對基督教界參與推舉選委,事實上,我在2006年也曾經參與該選委選舉(但落選)。當然,現有機制並不理想,包括特首選委及立法會功能團體的選舉,均非民主選舉,但正如參與立法會直選者一樣,我們都是盡力在現有制度下爭取表達及發聲的機會而已。至於有關教會的守望者角色,當選的基督教選委,只是履行「公民」責任,並非代表教會行事,所以無損教會作為守望者的身份。

「實務」方面,過去基督教界曾採取教內普選的方式,但實踐起來並不理想,原因是難以動員整體信徒參與,而大型教會的候選人可動員其信徒投票,最後就較易當選。今次採取抽籤形式,就是避免上述選舉方式產生的偏差。然而,今次選舉首先分開四個類別,即個人、堂會、機構及宗派,各首先抽出10人,再從這40人中抽出10人,有人批評這分類令宗派推舉者獲較大抽中機會。我認為不同的抽籤方法會引致不同的偏差,目前的安排大致上公平。

儘管如此,我不反對教內就此議題作出辯論,最少這可以令大家更關注特首選舉一事。(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