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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燒貓屍餵狗 中年漢認罪

發佈時間: 2016/09/21

居於八鄉打石湖村的女村民所養家貓因天氣寒冷而死亡,由於不敢動手埋葬,遂請來表叔協助,表叔稱不想浪費貓屍,有人遂以火槍焚燒貓屍,擬煮給狗吃,被便衣警員發現。涉案男子昨承認使用貓肉作食物罪,女村民則押後審訊。

涉案男被告唐勛光(53歲),報稱荳品工人,昨承認1項使用貓肉作食物罪,女被告舒興巧則否認控罪。控罪指兩人於今年1月31日下午約6時在粉錦公路打石湖一屋外使用貓肉作食物。

根據男被告同意案情指,兩名便裝警員巡邏至上址時,發現1名女子戴着手套,以卡式石油氣瓶火槍,焚燒1隻被金屬勾掛在木梯上的貓,男被告則在旁用刀割下貓毛皮。

獸醫未能斷定死因

警員命令兩人停止,調查期間發現貓兒已死亡,大部分的毛皮已被除去,露出數處被燒過痕迹的皮膚。兩人身旁則有一煲正在加熱的熱水,警誡下男被告指「貓兒因天氣寒冷而死亡,打算將貓肉餵狗」。

漁護署獸醫化驗報告證實,肇事貓隻為成年雄性帶斑紋短毛家貓,曾被火燒過,無重大創傷徵狀,未能斷定死因。

兩被告昨無律師代表,女被告在庭上指,案發早上她發現飼養的貓兒在菜園內死亡,因貓兒太大而不敢親自動手埋葬。同日下午她發現表叔以火燒貓屍,表叔指「貓兒這麼大,不要浪費,煲給狗吃」。

女被告表示於審訊中將爭議警誡供詞,亦指或會傳召男被告作辯方證人。案件於11月29日開審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