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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宣誓遭覆核案 明年2月審

發佈時間: 2016/12/16

特首梁振英與律政司早前再就姚松炎、梁國雄、劉小麗及羅冠聰4名議員的宣誓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進行指示聆訊。4名議員要求法庭將本案暫緩以待4人獲得合適法律意見,政府一方則反對申請,指本案有逼切性。法官將案排期於明年2月初審理,期間供4名議員申請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見。

法官區慶祥同意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在此大前提下,無論各方均希望本案爭議可獲盡快及合理地處理,而法庭需考慮4人會否有合適機會及時間得到法援或其他法律意見,故暫將審期定於明年2月6至10日中的其中兩日,確實日期留待各方稍後決定。法官並批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暫毋須參與本案。至於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早前向劉小麗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他需於明年1月19日就是否撤回申請作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