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部分售食物網店 未領足許可證

發佈時間: 2016/12/16

政府今年初推出新規定,要求出售法例訂明的限制食物的網店,必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相關的許可證,並須於網站清晰提供獲發許可證的號碼。

消委會檢視36個網站申領的許可證,發現有網站同時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類別,但未有申領全部出售的食物類別許可證。

有網站同時售賣急凍或冰鮮肉類及家禽,而肉類及家禽本應申領兩個不同的許可證,但有關網站只申領了其中一個許可證;另只有10個網站將許可證號碼等資料放於網站首頁,當中更只有5個網站完整地列出許可證號碼、可出售食品類別及持證處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