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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原副書記仇和 受賄$2千萬囚14年半

發佈時間: 2016/12/16

內地近來審判一批貪官。雲南原省委副書記仇和涉受賄案,昨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其受賄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並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查,仇和於2008年至2015年間,利用其擔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獲取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2433.9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