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公園粗口罵人罰$900 吸煙男:以後心中講

發佈時間: 2016/01/12

銷售經理在九龍公園內吸煙時被女途人阻止時,多次以粗言穢語回應,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遊樂場地規例》罪成,昨被判罰900元。被告表示以後不會在公園吸煙,粗口亦只會留在心裏說。

被告倪世濤(45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遊樂場地規例》,「在遊樂場地使用淫褻性言語以致令人煩擾」傳票罪成,昨被判罰900元。根據條例註明,任何人違反該條文即屬犯罪,最高罰則入獄14天及罰2,000元。

被告昨在庭外向記者表示,以後會提醒自己不得在公園吸煙,並揚言不會再講粗口,他坦言需要發洩時,只會留在心中講。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昨親自求情時,呈上上司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所犯的錯誤與其為人不相符。裁判官遂詢問被告是否代表他承認干犯控罪,被告確認及表示有悔意,指信件可以擔保其人格,並非如報章所描述。

案情指,被告去年4月21日在九龍公園抽煙時被女途人阻止,被告以粗口罵她,女途人不甘受辱遂向保安員投訴及報警。警方調查時已離開的被告恰巧回頭再辱罵女途人,故即場被捕。

過往亦有涉及講粗口而被定罪案件,資料顯示,同居男女31歲司機黃文迪及21歲家庭主婦鄒芷喬,於2013年4月帶女兒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時抱怨等候時間長,以粗口辱罵醫生,2人被裁定違反《醫院管理局附例》,各被判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