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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僭建風波CY叫「做啲嘢」

發佈時間: 2016/01/15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劉昨續供稱,2012年唐英年大宅被傳媒踢爆涉僭建,梁振英着劉「做啲嘢」。控辯雙方昨完成舉證,下月結案陳詞,劉於庭外表示自辯後信心增強,對案件感審慎樂觀。

控方昨續盤問被告劉夢熊(67歲)指,劉於13年1月24日《陽光時務週刊》刊登的訪問中,是首次提及梁振英涉僭建,劉否認指他早前於電台已提及,並指報章於2012年2月已率先踢爆唐英年的大宅涉僭建,梁着他「揸緊呢個機會做啲嘢」,劉遂到唐大宅門口派發《敦促唐英年辭職書》,他指自己當時並不知道梁亦有僭建,故他於訪問中指梁「欺騙市民、欺騙中央」。

稱自辯後信心增強

劉供稱不認為於訪問中所提及的事件是「驚天內幕」,並否認以此威脅梁,更指「如果係,佢就落咗台啦」。

控方續指,劉給梁的電郵中,下款為「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是想動之以情,而給白的電郵下款為「徐老(四民)學生、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是想凸顯自己與特別人士的關係,劉均否認。

劉完成自辯後,辯方沒有傳召其他證人,但呈上3份有關辯方質疑廉政專員及特首,在機制上是否有權中止廉署調查的文件,分別為廉署2013年年報、香港政府新聞處2013年10月16日新聞公報,內容包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刑事檢控的提問,以及律政司網頁於同日刊登的相同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