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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與子13歲女同學性交 官:勢必判監

發佈時間: 2016/01/20

已婚男警以WhatsApp及禮物攻勢追求兒子13歲女同學,並乘妻子臨盆在即,將女童帶到空置單位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將染有女童血漬的紙巾保存,現已停職男警昨承認非法性交等3罪候判。法官斥被告經數月鋪排,明言勢必判監。

涉案被告黃偉洪(39歲)分別被控於去年1月17日至3月17日期間,干犯非禮、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3罪,被告昨承認控罪。

保存染女童血紙巾

案情指女童前年5月到被告兒子家做功課時識被告,兩個月後被告以WhatsApp聯絡女童,稱對方做契女,又以禮物追求,又不時將女童帶到其嘉湖山莊空置單位內溫習。女童及母親初時感奇怪,但覺被告是警員故應是好人。

追求半年後被告始在WhatsApp以老婆稱呼女童,去年1月17日,被告駕車將女童帶到天水圍一偏遠地方,在車內非禮女童。去年2月24日被告又將女童帶到單位內,企圖發生性行為。

至去年3月17日,被告再將女童帶到單位內發生性行為,更將染有女童陰道血漬的紙巾留起。其後女童被母親追問是否拍拖,始哭訴曾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而揭發事件。警方在被告寓所起回染血紙巾,及在手機搜出兩人親密合照。

辯方昨透露被告與同為警員的妻子育有3名子女,辯方求情指本案不涉暴力及威嚇,較同類案件輕微。法官即指被告非一時衝動犯案,而是經數月鋪排,質疑被告何以能做出如此罪行。辯方續指被已感後悔,亦因本案失去工作及福利。法官押後判刑,但明言勢必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