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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體育堂受傷無得賠 女生偕母校園企跳

發佈時間: 2016/01/20

一名20歲少女兩年前上體育課時受傷,但未獲賠償。已離校的她昨天重返母校希望追討,但期間懷疑認為校方「幫唔到忙」,竟和陪同的母親雙雙在校園高處「企跳」,幸終被勸回安全地方。

該名20歲少女姓胡,是馬鞍山聖若瑟中學舊生。據悉,胡2014年在該校讀中六,但一次體育課上參加「帶式欖球」(以拿走對方帶在腰上的帶表示抱截,又稱非撞式欖球)時跌傷腳部,要在公立和私家醫院接受治療,家人認為她至今未完全康復。

由於該校是津校,教育局會代購「公眾責任保險」和「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家長希望女生可獲賠償,惟保險公司調查後認為其情況與保單條款不符,去年九月回覆不予受理。

中六畢業後,女生曾赴台灣升學,惟據報因傷患問題無法繼續學業,要返回本港;有人之後曾再要求校方協助索償,校方雖代為反映,但未能改變保險公司決定。

畢業負笈台灣 因傷返港

昨天上午11時許,女生在母親、舅父陪同下重返母校,並相約校長商討賠償事件,惟期間懷疑覺得校方未能幫忙,41歲楊姓母親先衝出校長室,女生也尾隨其後,不久後有人發現這對母女在學校五樓走廊翻過欄河危立,似要一躍而下。稍後警員和消防接報趕到,向兩人好言相勸,約20分鐘後母親態度終於軟化,自行返回安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