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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子控後母 私取名畫

發佈時間: 2016/02/03

曾經捐款200萬予中大的愛國慈善家,3年前被裁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其兒子兼監護人日前入稟,控告父親次任妻子及女兒挪用其財產,包括多幅出自知名畫家傅抱石、齊白石及黃永玉等手筆之畫作,要求歸還。

原告為李剛(譯音,98歲),原名李惠榮,由與前妻誕下的兒子兼監護人Federick Lee代表入稟,答辯人為李剛的次任妻子陸緯蒂、女兒Lee Lucy及女婿黃景杰(譯音;Wang Keng Kiat)。

入稟狀指,2001年李惠榮與陸結婚,並於2009年居於半山堅尼地道慧景臺單位內,女兒Lucy亦曾同住,後來該單位轉名予陸。李惠榮與陸於2010年離婚,陸搬離單位,李惠榮與工人留在該單位。

指父被逼遷至細小單位

惟Federick於2012年9月與兄弟姊妹回港探望父親,發現他遭逼遷至北角渣華道一細小單位,部分有價值的財物不翼而飛。Federick於2013年向法庭申請安排父親入住老人院,同年,法庭裁定其父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並委任Federick為監護人,獲授權查究財產去向。

Federick向3名被告追查父親財物下落,卻只獲Lucy歸還其中7幅價值低廉的畫作。Federick指3名被告挪用父親的財產,包括至少16幅由中國官員送贈出自中國知名畫家傅抱石、齊白石及黃永玉等人的畫作,畫作中更包含一幅黃永玉的代表性貓頭鷹畫作。

其餘失蹤財產包括勞力士及江詩丹頓等名牌手錶、香煙、珠寶、金幣、約50瓶名酒及個人文件等,原告遂要求法庭裁定3名被告挪用其財產,並下令歸還上述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