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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五年「刑事強制」逾3000港人

發佈時間: 2016/02/04

本港與內地於2001年實施通報機制,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覆立法會表示,過去五年,內地對香港居民採取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及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的通報,共涉3,370人。個案主要涉及詐騙、走私、危險藥物及盜竊等罪行,涉案地點主要在廣東省。

而截至去年底,內地機關向港方通報共1.2萬次,涉9,409名港人,同期香港向內地通報有3.6萬項,涉3.7萬名內地居民。內地對香港的通報,平均超過70%在10日內完成,大部分在15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