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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姑買樓 兒媳埋怨被迫供樓

發佈時間: 2016/02/16

買樓需有周詳計劃,先斬後奏隨時引致家人反面。有媳婦呻老爺奶奶逕自買樓,單位歸兩老名下,卻要求兒媳幫忙供樓。有長者組織指,長者置業前宜多跟子女商議,若由子女負擔供樓,日後業權分配也要公平,免因財失義。

在網上發帖文的新抱稱,婚後已跟丈夫遷出夫家,翁姑原本住居屋,惟兩人一直想住豪宅,早前更購入一個私樓單位,業權歸他們名下。但兩老快將退休,他們最近指供樓尾數約150萬元,提出要由兒媳負責,令事主不滿。帖文指,「你哋買樓供樓只係你哋嘅事,一開始就無錢銀瓜葛,點解要我供」,事主又指需供養娘家,大伯收入不高難負擔供樓,批評老爺奶奶太自私。

網民:突然供樓未必能應付

大部分網民對事主表示同情,有網民坦言,如果突然要供樓,未必吃得消,建議將單位放租,以租養貸。亦有人說既然有份供樓,一定要在樓契加名,以免日後口同鼻拗。另有人提醒事主小心處理,避免大伯將來坐享漁人之利。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指,曾有長者本身無物業,退休時以部分積蓄及退休金買下200多萬的唐樓單位,物業歸兩老名下,但期望兩子可協助供樓。「這個案的長子剛結婚,又供緊居屋,突然多一筆供樓開支,對此也有微言。」

退休長者 少貿然買樓

李續指,個案經社工介入調解後,父母同意長子及未婚兼同住的幼子,供樓比例分別為一比三。「大哥供2,500元,弟弟供7,500元,遺囑訂明父母百年歸老後,單位業權按兩子供樓比例分配。」兩兄弟覺得做法較公平,最終也相安無事。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恩悅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中心主任葉麗碧說,部分長者資助子女擺酒或買樓後,可能期望子女「日後都可以幫番自己」,例如給予多些家用,或萬一有額外醫療開支時,也可作支援。

她相信大多父母已屆退休之齡,會選擇「穩陣啲」,通常不會貿然買樓或換樓。她建議即使要置業也要跟子女商量,作周詳計劃,並釐清雙方期望。切忌先斬後奏,否則或會導致家庭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