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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涉貪案 4人上訴遭駁回

發佈時間: 2016/02/17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上訴庭昨駁回定罪上訴,並斥責許出賣職權,若上任前後收款屬無罪,將是香港悲慘的一天;郭炳江將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昨頒下160頁判詞,3位法官一致駁回4人定罪上訴申請,許仕仁(68歲)就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罪被判監7年半,昨聞判後表現輕鬆,面露笑容。而被判監5年的郭炳江(64歲)聞判後向旁聽的親友聳聳肩,雙手攤開,顯得有點無奈。

官:收款若無罪 港悲慘一天

副庭長楊振權於判詞中指,控方毋須證明許收款後,如何實際優待新地。楊指許身為高官,作出貪污行為時必定秘密行事,不會留下任何綫索予以偵查。

楊認為,許同意對新地作出優待,因收取了對方龐大款項,屬嚴重行為失當。楊指若政務司司長於上任前或卸任後才收取利益而屬無罪,這將是香港悲慘的一天。楊指許濫用公眾對其信任,出賣職權及損害公眾利益,必須予以譴責及懲罰。

上訴庭最終駁回許、郭、陳鉅源(67歲)及關雄生(65歲)定罪上訴,至於陳就刑期上訴則獲判得直,惟重新計算後維持6年刑期。郭炳江兒子郭基煇對裁決失望,他深信父親是清白,希望於終審法院得直。各被告可於28天內申請上訴至終院,據悉許及關仍考慮中。法律界消息稱,本案涉及律師費數以十億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