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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高危食品今起需領牌

發佈時間: 2016/02/22

網購食品省時又便宜,惟去年發生多宗食物中毒事故,包括去年做成近百宗中毒事件,被食安中心禁止進口的台灣洪瑞珍三文治後,食環署隨即推出新許可證制度加強監管,新制今日起生效。

在新制下,所有出售高風險食物、包括刺身、壽司、生蠔等的網店,都必須申領牌照,且不設寬限期;而已領有食物業牌照的處所,如有網售食品,則會在現行持牌條件上加上新條款,並在牌照或許可證續期時生效。

新制規定,網店經營者在申領牌照時要提供地址、商業登記及食品供應商證明書,成功申請後網站上亦要列明許可證號碼、地址及獲准出售食品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