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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 即收監18月

發佈時間: 2016/03/01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昨遭裁定罪成,判囚18個月並即時入獄。法官指劉的證供難以令人接納,他去信對象為政府最高層官員即特首及執法機關首長,並使用威嚇字句,案情非常嚴重。

法官昨裁決時指,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於法理上有權終止廉署調查,問題在於是否運用此權力,劉去信兩人是尋求影響他們終止廉署對劉及其他人調查,而非提醒對方,且使用威嚇字句,故裁定被告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成立。

官指難接納信件內容

法官又認為,被告在庭上就相關信件內容的解釋難以使人接納,例如說「驚天內幕」是指無證據而拘捕他、自己有責任提醒白專員為免被他利用等。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發出涉案信件及電郵的對象,為政府最高層官員,無疑被告於競選前已與梁振英建立關係,並利用該關係尋求影響梁終止相關廉署調查,且用上威嚇字句,案情非常嚴重。而司法公正的彰顯在於任何人都不可透過特殊關係,影響或終止調查,否則會打擊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

法官指,本案可判處兩年或以上監禁,但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多次向慈善團體捐款,社會賢達為他撰寫品格證明信,包括前特首曾蔭權,加上案件有所拖延,對他造成巨大壓力等,最終判他即時入獄18個月。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時稱,被告長期嚴重焦慮,且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回內地探望年邁父母,現更可能因本案無法與父母團聚。

謝又稱整件事是由於被告一向敢言感性,眼見梁、白兩人出錯,被告認為自己有責任指出才犯案,事件源於他對法律的無知,才闖下大禍。

感激女友 按豪宅相助

劉夢熊3年來官司纏身,不能與身在廣州的患癌老父見面,劉深信本案完結後,可第一時間到廣州與老父賀90大壽,如今身陷囹圄,願望落空。

劉早前透露,是他着女友於審訊期間不要現身,他感激女友一直對他照顧有加,自他資產被凍結以來,每月生活開支等均由女友負責,女友更將豪宅做按揭助他度過難關,令他十分感動。

劉的兩名女兒昨亦到庭旁聽,得悉父親入罪後一度掩面痛哭,並於他離開犯人欄前與父握手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