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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海濱擬發展露天餐飲

發佈時間: 2016/03/07

政府計劃將啟德發展區的5幅臨海酒店用地,加入賣地條款,要求中標者一併管理及發展啟德海濱長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在網誌撰文強調,按發展指引,90%的公眾休憩空間將不得用作商業活動。

海濱事務委員會於上周開會討論,發展局提出加入條款,在指定地皮最多10%面積用作商業用途,其餘60%作餐飲、10%為零售、30%是戶外空間。若落實安排,預計最快2019年可供發展。惟有關注團體批評做法把海濱空間商業化,擔心會成為翻版星光大道。

團體憂變星光大道翻版

陳茂波昨在網誌表示,啟德發展區共有11公里的臨海土地,當局希望各項發展項目可與休憩空間一併落成,因此,計劃按既定政策,透過賣地條款,要求未來投得該5幅酒店用地的營運者,一併發展及管理毗鄰的公眾休憩空間,包括海濱長廊。「政府會繼續擁有整幅公眾休憩空間的土地,不會批租予酒店營運者。」

他續說,中標者會根據條款,負責設計、建造、管理及維修,並要把公眾休憩空間的設計交予政府審視,而按地契條款,亦規定營運者所提供的小食亭及其他商業活動,例如露天咖啡座、小攤檔及手作品市集等,不可超過公眾休憩空間的10%,「換句話說,即是90%的公眾休憩空間會維持休憩用途,酒店營運者不得用於商業或其他活動。」他指,海濱發展要多樣性,讓公眾可以做不同活動,例如對着維港看書、食雪糕,令海濱充滿朝氣、活潑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