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警務處月薪$4萬 請人管理社交網

發佈時間: 2016/03/14

現今世代社交網站大行其道,政府部門亦要順應潮流開設facebook專頁接觸巿民。警務處近日便開出月薪4萬元及2.7萬元高薪,招徠人才出任「合約新媒體撰稿員」及「合約新媒體設計員」;對比衞生署牙科醫生的3.7萬元月薪,可謂相當優厚。

既然高薪之下,工作內容自然非單純「玩fb」,處方要求撰稿員除要管理及作社交媒體宣傳外,更要進行社交媒體研究,並需撰寫中英戲劇、故事及劇本;設計員則要具備製作動畫知識;兩職位亦要須輪班及要不定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