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崩壞

發佈時間: 2016/08/08

梁天琦最終被選舉主任裁定,由於他會宣揚港獨,所以不認可他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此一決定,是特區制度步向崩壞的重要事例。

此一決定有兩大疑難:第一,選舉主任如何查探梁的真正想法呢?我看過梁給選舉主任的回信,信件雖然是以梁的名義發出,但看得出百分之一百零一是由律師撰寫的,就是要處理可看見的事實。你說不確認梁是否擁護基本法第一條,梁就給你簽署確認書;你說梁有港獨言論,梁就把所有舊言論刪除,今是昨非。從證據上來說,選舉主任是難以質疑的。

第二,何謂宣揚港獨,亦備受爭議。個人言論就夠了?到2047年才考慮港獨可以談嗎?自主、自決是否等同港獨?就一些無邊際的論述劃界綫,根本難以客觀確定。

即或有如上所述的疑難,選舉主任仍不顧制度對其權力應有的限制,褫奪了梁的參選資格,其做法明顯是一國獨大,以中國的方式處事,把兩制棄絕。就算令香港的制度崩壞,也在所不惜。

有人說,中國對港獨特別敏感,所以要執意打擊,其他事情可以較寬鬆處理,大家不要過分憂心。但是在中國,有哪些言論是不敏感的?近期發生的銅鑼灣書店事件是另一例子;過去,在香港可對中國發生的事情高談闊論,但現在尺度又在收緊了。

今天禁談港獨,明天就可能要支持23條立法,後天又可能禁絕發表「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我不知道事情會如何發展,但香港的制度崩壞了,特區政府不單沒有捍衞之,還樂意參與其中;特區政府的官員能不感到汗顏?我們失去了制度給予的保障,如何能感到安心呢?(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