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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民非法經營罪成 囚5年3個月

發佈時間: 2016/07/27

前《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王健民涉嫌非法經營案,被判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行賄罪罪成,判監5年3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前編輯咼中校被控非法經營罪成,判監2年3個月,兩人表示不上訴。

而王健民的妻子徐中雲亦因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雜誌的自由撰稿人劉海濤則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王健民及咼中校兩年前,將雜誌帶到內地出售,在深圳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