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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例被接管 律師行申覆核

發佈時間: 2016/07/14

香港律師會本年4月宣布接管被指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何伯華律師行,律師行合夥人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質疑律師會在未有足夠證據下,無權接管律師行,要求推翻上述決定。

申請人何伯華為律師行資深合夥人;答辯人為香港律師會。申請人於入稟狀中指,律師會自去年9月起就律師行涉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中多項規則而與其交涉,律師行一直應要求交出帳目文件。

後來於本年4月14日,希仕廷律師行突然派員到何伯華律師行,表示受律師會委託接管何伯華律師行。申請人於入稟狀中質疑,律師會錯誤詮釋《法律執業者條例》,在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何伯華律師行違規下,便作出接管決定,質疑律師會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