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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胸襲警被判罪 吳麗英上訴

發佈時間: 2016/07/14

去年3月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包括被指以胸部襲警的吳麗英在內的4名男女早前就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分別被判入獄、更生中心或勞教中心,4人昨上訴。

案中14歲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父親於原審後從網上找到案發片段,申請將片段呈堂為新證據。另吳麗英(30歲)及鄺振駹(20歲)的代表律師陳詞前,法官張慧玲指,從社會輿論看到有人不滿吳被裁定「以胸襲警」,但從法律上,任何人的任何身體部位均可成為凶器,辯方表認同,澄清這並非上訴立場。法官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