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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僭建物差餉不力 政府少收$420萬

發佈時間: 2016/07/14

審計報告早前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執法不力,未有向已收清拆令的僭建物評估差餉,令政府損失420萬元收入。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發表報告表極度關注,促政府分配額外人手處理有關工作。

帳委會今年5月就事件召開公開聆訊,昨發表報告,亦是本屆帳委會最後一份報告。內容指,差估署由2002年及05年起實施新政策,對新建天台屋、劏房及地庫等違例建築,若未經評估就不再徵收差餉,理由是這些建築只屬短暫存在,但事實上截至2015年底,仍有1萬個違例建築存在逾2年。

表極度關注 促增人手處理

帳委會批評,差估署並沒盡最大努力,據《差餉條例》與《地租條例》蒐集租金資料、進行臨時估價、徵收差餉和地租,及對鄉郊地區不符豁免差餉資格的個案採跟進行動,導致政府收入蒙受損失。帳委會促政府重新檢視有關決定,應發出清晰信息表明違例建築不會獲豁免繳交差餉。當局亦應分配額外人手及資源,應付因評估及徵收差餉、地租,而產生的龐大工作量,而民政署須加強現場視察,指定鄉村以外獲豁免差餉的村屋,並向屋宇署取已發現有違例建築物村屋的資料。

帳委會成員梁家傑直斥,不向違例建築徵收差餉的政策並無事實基礎,呼籲政府重新審視政策。對於報告只用「極度關注」是否用字溫和,帳委會主席石禮謙稱,是經內部討論後決定用此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