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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迷你倉 投保難度高

發佈時間: 2016/07/08

牛頭角工廈的迷你倉4級火,凸顯本港迷你倉的保障參差,本刊發現大部分迷你倉與租客簽訂的條款列明,不會賠償火災導致的損失。租戶要加強保障,需另行購買保險產品,不過部分物品紀念價值大於實際估值,保險公司又是否受保?

其實,很多迷你倉早在與租戶簽訂的條款內「戴頭盔」,記者翻看個別迷你倉與租戶訂立的合約,列明「對存放於單位內所有貨品的任何損失、損毀及丟失等,不論是否甲方(迷你倉)及其僱員行為疏忽或故意失責造成,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租戶)存放貨品之水、火、盜等保險,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刊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部分迷你倉查詢是否包括水火險或財物保險,有職員直指「全港迷你倉都唔包㗎!」,亦有迷你倉雖指公司有購買水火險,但細問下才發現只是公司的自行保障,並不包租客存放的財物。

包保險月費較貴

發生火警附近的牛頭角及觀塘區工廈迷你倉眾多,記者比較其中5間公司,發現只有一間會為客人購買財物保險,若不幸發生火警、水浸等意外,賠償額會按所租用的面積而非物品價值計算,例如4x4x10呎大小的儲物室最高可獲賠1萬元。不過,該倉的收費相對較高,每月約1,708元,即使預繳半年可享優惠價每月1,450元,亦較其餘4個迷你倉的500多至800多元昂貴。

大部分迷你倉不包保險,客人惟有自求多福為財物投保。記者向多間保險公司了解,發現大多沒有保障迷你倉內財物的保險產品出售,只有豐隆、三井住友及富衛等少數公司可為家居保險產品的客人加購迷你倉財物保險。

自用投保有難度

本刊記者又以顧客身份致電另一間保險公司查詢,職員指可以為迷你倉個別財物購買保險,不過亦坦言:「有價值才可以受保,相片、郵票等會視為無價值,5萬元購入的手袋就可以保,不過一年保費都要幾千蚊。」

(原文刊於iMoney)

撰文:伍嘉雯、馮樂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