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投票

發佈時間: 2016/07/06

英國脫歐的公投結果出乎意料之外,也令大眾關注不同形式的投票方法,究竟能否真正表達民意。

全民公投本應是民主表達最簡單、最直接的方法。可是,剛過去的英國公投卻出現投票率較高的年長選民,給英國投下脫歐的決定,惹來年輕選民的不滿,甚至投訴上一代為了維護既有的福利及保障,要讓下一代埋單。

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選舉方法。例如剛舉行選舉的澳洲便採取強迫投票的方法,要求所有選民履行公民責任,如選民不能解釋因何緣故未能出席投票,將會被政府罰款。

曾有學術機構研究選民投票的動機,發現選民主要受到四個因素影響:一、可以影響結果的機會;二、因投票結果而獲得的利益;三、公民責任;四、參與投票的成本(包括時間及交通費)。

最後,發現大部分選民在一及二的因素上可以發揮的影響力不大,因此投票率主要是受到餘下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旦選民受最近的社會事情或新聞刺激,可令投票率大大上升。可能英國年輕選民(18-24歲)一向對政治興趣不大,是次公投才會出現只得36%的投票率。

有口痕友說,早知如此,英國早就應該學習澳洲進行強迫公投,才不會落得今日進退兩難的局面。(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林嘉莉 愛貓、愛健康的藥界CEO
欄名: 人生嘉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