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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索僱主$18萬元

發佈時間: 2016/07/06

樂康社會服務聯會主席陳秀姚,曾聘請菲傭照顧其所收養的動物13年,菲傭離職後追討有薪假等,及就工作量大索償共18.2萬元,案件昨開審,菲傭指假日只有4小時可外出及曾被僱主毆打,並承認因欠債而被追數。

申索人Centeno Lenely Reyteran循勞資審裁處追討有薪年假及遣散費,並就工作量過大索償共約18.2萬元;惟被告陳秀姚則指申索人去年8月未約滿便離家出走,向她反追代通知金等共約1.7萬元。

菲傭稱被打 僱主否認

申索人供稱由2014年6月9日至去年8月6日,僅10多天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只獲准4小時外出。期間她會收到僱主「追魂call」要求回家,其餘假期均須留在家中照顧狗隻。她承認未曾被阻止離開住所,及認同是自願性質工作,未曾投訴。

被告陳秀姚盤問申索人時指,申索人恐怕被街坊追債,而於假日自願不出門。陳又指曾給予申索人一年96天假期,又指給她的金錢及假期已遠遠超過合約所訂明,反指申索人擅將她的個人資料交給借貸人,陷害她代為還債,申索人否認及指會自己還債。

申索人供稱與姪女一同工作,去年8月25日僱主於家中收到有關向申索人追債的傳真,申索人遂於姪女面前遭僱主兩度掌摑,其後被拳打上臂,及恐嚇會被殺死,僱主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