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好自己最快樂

發佈時間: 2016/06/30

活好自己最快樂

有項調查發現,港人最重視「快樂工作」,薪酬其次,但僅約三成人感到自己工作快樂,另只有約三成人想轉工。其實,在職場的理想與現實之間,港人只要「活好自己」,有自己工作或生活的取態,要追求到快樂,並不太難。

那項調查在去年底至今年初進行,它訪問了約580名亞太區「打工仔」,包括香港、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及澳洲等地,而發現澳洲及香港僱員最重視「快樂工作」。雖然調查抽樣未必具代表性(各地平均不足100名受訪者),但若結果真正反映事實,港打工仔認為「工作得快樂」比薪酬更重要,卻有約七成人不感到工作快樂,而又有七成人留在目前的工作崗位,即是:港打工仔雖然工作得不愉快,但因種種原因,並沒有做任何改變的行動(如轉工);希望「快樂工作」,但不感到自己工作得快樂,又不願轉工,其心理狀態真是既矛盾又痛苦。

調查結果中,區內更多國家的僱員視薪酬比「快樂工作」更重要這項,相信頗能反映現實。不少港人都會認同:工作為求財,求完財,再談興趣,即視工作為解決基本生活需要的手段,不少人發展事業,都在追求「財務自由」而不談其他。

面對現實,先解決、滿足眼前的需要,會比空談遙遠的理想,而不理會眼前生活較不「離地」。有人戲言:「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論金銀財寶,最緊要有得撈。」可能是普遍港人現實心態的寫照。

社會固然會敬重一些肯放棄高薪厚職,去做義工、義務做社企,甚至仿效陶淵明歸園田居的人,但社會更傾向以金錢、物質,去衡量、評估人、事、物,故不能貿然判定,誰比誰更清高或庸俗。像不少願意放棄高薪厚職,服務社會的人,他們多已有基本的生活條件,若普通家庭的一位主婦懂得炒股,大家認為她會願意放棄賺錢的機會,繼續埋首廚房炒菜嗎?

所謂「清高」與「庸俗」,社會宜個別情況去看,大家不宜簡單認定全職做義工的人「清高」,而努力賺錢,養妻活兒的人「庸俗」,這都是各人對生命及自己角色的取態,故不應有任何價值判斷,正因各有取捨,更不必旁人置喙。同樣,快樂指數長期偏低的港人,要求他們感到、做到「快樂打工」,無異緣木求魚。

快樂不快樂,抑或以薪酬要求的多少來判別「清高」或「庸俗」,其實都是每個人的選擇與取捨,只要不害人,無論走的是陽關路還是獨木橋,在自己感到愉快的生活方式中,活好自己,快樂就會隨之而來。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