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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梁國雄瀆職

發佈時間: 2016/06/24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被廉署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涉嫌於上屆任期內,透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手接受25萬元款項而未有申報。梁回應指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廉署昨早公布拘捕及落案起訴梁國雄的消息,控罪指,60歲的梁國雄涉嫌於2012年5月22日,即上屆立法會任期期間,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接受黎一筆港幣25萬元款項,至昨日都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涉嫌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梁: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廉署表示,於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梁國雄獲准保釋,他昨如常出席立法會會議,之後證實被捕及被檢控消息。他回應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又指:「好多人跟我說,到選舉期會有些動作,但我覺得『姑妄言之、姑妄聽之』,是否檢控我亦不是由我決定的。」

立法會選舉臨近,被問及檢控會否影響立法會選舉,他說,要看選民對他是否有信心,強調自己未決定是否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