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徵收費 取締飲品盒

發佈時間: 2016/06/21

開徵收費 取締飲品盒

有環保團體估計,每年棄置堆填區的紙包飲品盒多達37億個,平均1港人日棄1.5個,每天足以鋪滿17個香港大球場!除考慮回收,向生產商徵費,採用代替品,都是解決辦法。

綠色力量估計,每年棄置在堆填區的紙包飲品盒多達37億個,重達4.3萬噸。最直接的處理自然是環保回收,早前10間學校就試行校園回收飲品盒計劃,5個月便收集了1.6萬個,交到本地回收商作初步處理後,再送往日本轉化成環保燃料(Refuse Paper and Plastic Fuel,RPF)。

不過,與膠樽、玻璃樽一樣,飲品盒必須完全潔淨才可回收、打碎,再變成比煤效能高兩、三倍的工業用燃料,而碳排放量也較低,但燃料就不會是本地用。至於飲品盒的原材料,像紙、膠、鋁等物料需要分開,才可循環再造,不能直接回收,而本地卻欠缺相關公司從事把個別物料抽出及分類回收的工作,因此,像在校園試行的回收計劃及程序:回收、打碎、運往外地,似乎仍是最直接的處理方法,但成本如何?似難以用所賣得的燃料價值(如有),有效補貼成本。

既然紙包飲品盒對香港來說並不環保,最治本的方法是取代它,就正如香港會不斷優化、改善、解決其他情況和問題的態度一樣。「改善」可以是物色較容易直接回收的替代物料,如長遠以塑膠樽或玻璃樽代替飲品盒,短期以污者自付的原則徵收費用。採用紙包盒盛載飲品,生產成本或已比其他物料低,但卻製造不易回收的混合物料垃圾,企業這些由減省成本而來的利潤,可謂由納稅人要支付處理廢物的成本而來,是社會「送給」企業的,因此政府有理由按其紙包飲品銷量,估算出佔多少個足球場,從而徵收堆填土地的費用,實行寓禁於徵。

有別於日、韓、台及內地等鄰近國家或地區,香港並沒有紙包飲品盒循環再造的設施,也沒有相關回收商,故尚未形成「循環經濟」,令飲品盒未能妥善回收。

追本溯源,若回歸到源頭減廢的根源上,大家除了要盡量減少製造垃圾外,多採用容易回收及循環再造的環境友善物料,才是治本之法,而短期內,政府徵收處理固體廢物(包括紙包飲品盒)的合理費用,不但有助補貼相關開支,還同時發放出一個清晰的信息:污者自付,要求生產商及用盒的飲品商,繳付每天佔去17個大球場的土地使用費。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