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違反中國法律

發佈時間: 2016/06/20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上周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看見六千人遊行,支持他們銅鑼灣書店的五人,令他甚為感動,故決定挺身而出。

這些年來在香港舉行的遊行集會多不勝數,我也要想了一想,才記起自己也有參加聲援他們的集會,算是對他的挺身而出作了一點貢獻。

林榮基引述的遭遇,絕大部分都在預見之內,只是由他親身道來更加有血有肉,並有更具體的細節。

他被指把中國禁售的書籍寄往內地銷售,違反中國法律。但說到最後,中國方面對於何謂「違反中國法律」,其實還是籠統和獨斷,並沒有明確的章則。例如他所違反的法律有多嚴重?由哪個執行機關負責?全部都是沒有明確準則的。

如果說違反中國法律,在六四集會上叫喊「結束一黨專政」,應已違反中國法律了,而某人在微信把六四集會的照片傳送給身在中國的朋友,或到內地時稍為提及六四集會,也許已經違反中國法律了。這中國法律真是無處不在。

香港人認為,銅鑼灣書店的事件,影響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最大的問題,當然是李波在香港被人強制送返中國內地;但除此之外,林榮基等在香港寄書(或送書)回內地,只因這些書被視為「違反中國法律」,就給處以二百多天(沒有完結期)的拘留,也是令香港人感到心寒,及覺得一國兩制並不可信的原因。

建制派以為,由於林榮基「違反中國法律」,所以他在內地被拘禁就是合理的。這樣去理解「違反中國法律」的意思,應是為了放過當權者。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