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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口垃圾桶登場 欠配套難減廢

發佈時間: 2016/06/14

食環署昨更換全港800個新「細口」垃圾桶,並貼出警示提醒市民不可把垃圾棄置在垃圾桶旁或頂部,否則會被檢控,最多可被罰2.5萬元及監禁半年,但昨在旺角已見有大袋垃圾放垃圾桶旁。環團批評,政府推新設計垃圾桶方向正確,惟配套不足。

食環署於本周起,陸續在各區人流較多的地方,擺放新細口垃圾桶,每區30至80個。新垃圾桶投入口由原本37厘米乘19厘米,縮小至23厘米乘15厘米,垃圾桶的體積則維持不變,同樣是130公斤。

旺角街頭 大袋垃圾置桶邊

新垃圾桶貼有警告告示,提醒市民不可亂拋垃圾,最重懲罰是在廢屑箱外放置垃圾,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去年發出3.6萬張亂拋垃圾定額罰款通知書,較2014年增2,000張。新垃圾桶擺放首日,食環署未有提供亂拋垃圾的檢控數字。但旺角街頭所見,已有大袋垃圾放在垃圾桶旁。清潔工溫先生直言,擔心垃圾桶口收窄會增加亂拋垃圾,加重清潔工人負擔。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亦承認,垃圾被棄置在垃圾桶旁的現象是可預見,但他強調一定要經過這過程,整個社會才能夠提升意識,減低產生家居固體垃圾。

不加強執法 難改市民習慣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質疑,新細口垃圾桶是配合日後推出「廢物按量收費」,台北亦曾用此方法。但他認為政府減少垃圾桶、推出新設計的方向正確,但配套及力度仍不足,因當局如不加強執法,單將垃圾桶口縮小,大家也只會繼續貪方便,將垃圾轉移到其他地方。

朱漢強又指,以台灣為例,垃圾桶不多,當地朋友說,當手執膠樽之時,自然會想為何會出現這件垃圾,反思自己;相反,香港垃圾桶隨街可見,垃圾隨手可扔,變成理所當然。

另一環團綠領行動同樣認為,政府應加強公眾教育,推動回收減廢,並呼籲市民奉公守法,勿把垃圾棄置於垃圾桶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