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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布封喉案 3護士被除牌1個月

發佈時間: 2016/06/14

九龍醫院紗布封氣管造口致病人死亡案件,被判專業失當罪成的3名護士,被護士管理局判罰在登記護士名冊除名1個月。

3被告包括註冊護士吳幗敏、註冊護士方宜及登記護士賴民愛,各停牌1個月,有30日時間上訴,若沒上訴會刊憲,正式開始停牌。

第3被告賴民愛是唯一登記護士,亦是唯一親口向死者家屬致歉的被告。

被告方宜的代表律師昨求情指,是次為獨立事件,並非被告一手造成意外,並質疑醫療制度及訓練制度有問題,致涉案護士未具相關專業知識下作出判斷。

第3被告向遺屬致歉

護士管理局主席在李子芬在判決後稱,3人沒專業失德前科,並非故意犯錯,判刑是保護公眾,而非懲罰被告,判刑時亦考慮了事件嚴重性及求情原因,包括首被告吳幗敏求情指,做了1個月註冊護士便擔任病房當值負責護士。

李指,吳幗敏事發時資歷淺,但今次事件嚴重專業失德,但事後她持續進修,提升專業技能,求情信顯示她有好品格,相信今次已有很大教訓,再犯機會微,故判停牌1個月。

醫管局指,會按既定人事程序,檢視有關護士的安排,局方亦會視乎有關護士是否提出上訴再作跟進,並稱涉事其中一名護士正休假,及後會安排非臨床範圍的工作,另一名亦正擔任非臨床工作;又強調,局方聘請的註冊或登記護士,須有註冊資格,若遭護管局取消資格,將不能繼續於公院工作。

死者兒子王冰蕓被問到判刑是否合適,他指留待公眾判斷,並接受涉案護士道歉。他說由始至終只想市民關注醫療制度問題,包括人手不足、做護士1個月就擔任當值主管護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