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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 前助理海事處長行為不當罪成

發佈時間: 2016/06/08

2012年南丫海難釀多人傷亡,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涉指示下屬驗船時,毋須執行有關救生衣的新例,昨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候判;法官指被告行為濫用公眾對公職人員信任。

涉案被告蘇平治(59歲)早前被控1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即指示下屬毋須對07年1月之前首次領牌的船隻,執行船隻需存放兒童救生衣新法例條文。法官指認為被告下達命令,是為安撫業界反對聲音而作出涉案命令,但此舉非合理辯解。

官斥濫用公眾信任

法官認為倘被告認為執法困難,理應向上司表達意見,而非作毋須執法決定,且未徵詢法律意見,指被告不應揣測立法原意,亦無權決定應否執法。法官又指被告聲稱經海事處批准救生衣是成人兒童皆適用,但下達指令時未徵詢專家意見,認為非疏忽,救生衣是重要救生工具,新訂法例就是確保安全,認為被告行為影響廣泛,並構成濫用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故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身為本地船舶安全組總經理,是唯一自願承擔責任的人。辯方續指被告罪多年來服務海事處評價正面,更曾獲行政長官嘉許,冀輕判。

死者家屬古太聞裁決後質疑負責造船船廠及發牌的海事處毋須負責,冀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