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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醫學美容產品 醫生失德罪成

發佈時間: 2016/06/08

西醫彭世有涉2011年於《蘋果日報》E4版面及《忽然一周》廣告,刊登自己姓名、名銜及照片,以推廣醫學美容產品,被控4項專業失德,醫委會昨展開聆訊,裁定專業失德罪成,被判停牌2個月、緩刑一年。

案情指西醫彭世有涉2011年1月13日,於《蘋果日報》E4版刊登標題帶有「注顏逆時針」及「Sculptra」字眼的廣告,及同月的《忽然一周》廣告中,刊有當時受僱於美容公司的彭世有名稱及照片,所列名銜為「醫學美容醫生」。

辯方律師承認,彭世有於受訪時未有表明自己名銜,惟強調彭受訪時不知訪問內容為廣告一部分,純因分享醫學知識,非協助推銷產品,受訪後亦無得益。

醫委會指,醫學美容並無專科認證,醫生不應以「醫學美容醫生」自居。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指,證據顯示兩次受訪均由前僱主安排,故理應知道訪問目的,因而判彭世有專業失德罪成,停牌2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