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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弄大馬政府 國民禁出境3年

發佈時間: 2016/05/20

馬來西亞《星報》引述消息報道,該國數月前開始實施新政策,詆毀或嘲諷政府的民眾,可能會遭移民局禁止出國3年,據稱此舉是要「維護國家形象」。

報道稱,只要警方或任何政府機構提出要求,移民局便會採取行動,任何詆毀政府或以任何方式針對政府的人將被禁止出國,即使在國外做出相同行為人士,回國後也會面對處分。另任何未獲批准到訪以色列、曾涉毒品犯罪的人,也會被處以同樣懲罰。至於在國外逾期居留、犯罪或打黑工、故意損毀護照亦會被禁離境兩年。

移民局總監庫米受訪時稱,局方有權在不必提供理由下,禁止任何國民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