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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開名目濫收費 驗窗投訴暴增4倍

發佈時間: 2016/05/17

港府自2012年實施強制驗窗,消委會接獲關於驗窗及維修投訴暴增4倍,當中涉及巧立名目濫收費用、訛稱非強制驗查的項目會影響驗窗結果,驗窗師傅又無認可資格等。消委會指,部分驗窗公司手法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涉及欺詐。

檢查先索填表費

有事主委託A公司驗窗後,對方報價指要花1.2萬元更換窗鉸、開關掣及膠條,並在合約列明使用英國專用不鏽鋼拉釘,又聲稱窗框防漏膠膜及玻璃膠邊老化易滲水,恐導致驗窗不合格,要求加碼9,000元更換。不過事主其後發現,新換拉釘非英國製,向屋宇署查詢,更發現防漏膠膜及玻璃膠邊不屬於強制驗窗範圍。

另一事主委託B公司驗窗時,對方檢查後先索500元填表費,後再游說她更換兩個手掣,但未說明維修最低消費要1,500元,並建議她付2,100元更換8個窗鉸及5個手掣,最終她支付1,000元訂金;後來又發現驗窗師傅非屋宇署合資格人士名單內。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合資格驗窗師傅有屋宇署所發的「驗窗卡」,消費者可要求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