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梓靈
鄭梓靈

動物還比較有情

發佈時間: 2016/05/12

在樓下碰到狗,屋苑不可養狗,敢情是外面走進來的。我喚牠,牠只是加快腳步,尋找主人心意堅決。

我保持距離跟着,離開了屋苑,其他人也開始注意到牠了。「是誰的狗啊?」大家都替牠擔心。

牠突然飛奔越過十字路口,幸好亮着行人綠燈,我們無不捏一把汗--原來牠看到主人了。

狗狗很開心,但主人對團圓並無喜悅,看來根本沒着急過。大家走上去跟她確認,她也不為別人的關心或對造成別人的困擾有任何表示。然後主人又斯斯然走在狗的前面,正眼都不看狗一眼了。

為甚麼不牽繩呢?三歲小孩你也會拖着他的手吧?不牽繩也不用眼睛看,是覺得即使不見了,換一隻就可以了;還是覺得,跟不緊的狗狗不要也罷--彷彿所有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就沒半點責任,缺乏同理心的人,做甚麼都是心安理得的。

讓我感傷的是,狗狗癡癡地尋找主人的目光,卻不知道自己被人嫌棄了,不被珍惜。

看着人和狗的背影,我覺得動物還比較有情,不禁想起太宰治的名句:「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撰文: 鄭梓靈 暢銷書作家
欄名: 感性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