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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案 官斥學民林淳軒不可信

發佈時間: 2016/05/11

旺角暴亂案中獲撤控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昨申請訟費時於庭上作供,裁判官質疑他往返法院地點及費用說法有異,斥林不可信,至於是否涉及作假供則交由控方處理。

林淳軒的代表律師指,林申請100元影印費及兩次上庭之的士費共600元。惟裁判官指,林首次上庭由囚車押送,辯方其後更正。林解釋上次與律師溝通較粗略,沒核對清楚。裁判官指不能確認他哪個版本真確,最終只批准其90元交通費及100元影印費。

另外,34名被控暴亂罪的被告昨再提堂,其中回收工人李培浩獲撤銷控罪,兼獲訟費2.2萬元。餘下33名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綫發言人梁天琦及黃台仰暫毋須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