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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僱主逼驗孕 印傭改稱自願

發佈時間: 2016/05/10

印傭稱於13年10月遭僱主強逼驗孕後,被要求1個月後離職,但3周後便遭趕走,她指僱主夫婦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等入稟索償。女僱主昨多番斥印傭「講大話」,印傭則突然改稱是自願驗孕。

原告為年約30歲的印尼女傭Waliyah,男女被告則分別為葉凱新及陳文康(均為譯音),兩人被指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合約。據悉,兩被告現已離婚,印傭亦已誕下嬰兒,並獲收養。

認經手人非丈夫

案件昨於葉缺席下續審,無律師代表的陳則親自盤問Waliyah。陳指,Waliyah驗出懷孕後,對方一度不相信,又指其家鄉有個傳說指,下雨天男女「一齊」後不會懷孕,但Waliyah否認自己說過相關內容,並指自己相信驗孕結果。

陳續指,Waliyah當時稱不想要胎兒,以及不知誰是經手人,若其母親及在日本工作的丈夫知道會斬死她。Waliyah全盤否認,但其後又承認,經手人並非她丈夫,但她並不想墮胎,而是想將誕下嬰兒讓他人領養,她又指陳曾着她到深圳墮胎。Waliyah又不同意陳指,葉曾說陳阻止他終止合約,陳則多次斥Waliyah「講大話」。

陳又指,曾向Waliyah稱,若葉詢問Waliyah,其肚子為何愈來愈大,便向葉指她可能有瘤,不要讓葉知道她懷孕,並指這是陳與她兩人的秘密。Waliyah一度否認相關說法,但其後又承認陳曾拖她到廚房內,說過相關內容。她其後被問及如何被強逼驗孕時,又突然改稱是自願接受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