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養媽媽 孝之根本

發佈時間: 2016/05/06

供養媽媽 孝之根本

母親節即將到臨,不少家庭都會與媽媽「飲餐茶,食餐飯」,但一年中其餘51個星期日如何?而另外那364天的日子,大家與阿媽又怎樣相處?而最實際的還是:阿媽做了幾十年家庭主婦,她的退休生活怎樣才可得到保障?

每逢母親節,有心人都會呼籲大家要做到「日日都是母親節」,即是天天都要對媽媽好。最近,社會熱議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在「不論貧富」與「有需要長者」的主流討論以外,有人也關注到婚後沒涉足職場,而做了幾十年家庭主婦的媽媽她們的「退休保障」,即是「媽媽的強積金誰人供款?」的問題,答案是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爸爸)、子女,還是政府?若是政府,即要動用公帑,那將由納稅人支付,恐怕又引發另一場爭拗—納稅人會質疑為何要「供養」其他人的媽媽;另納稅人又會以性別歧視的角度,問會否有「爸爸強積金」等涉及社會公平的問題。

負起媽媽「強積金」(退休保障)的責任似乎還宜落在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身上。母親節雖源自外國,今時它在香港也已變成消費藉口,但從母親節衍生的供養問題,卻可從中國傳統美德中找到圓滿的答案,二千多年前儒家思想中的「孝」,即使在21世紀的香港仍歷久常新,十分合用。

「孝」應該是較少爭議的中國傳統美德。在孔子在世的時代,他們只會討論孝敬父母最難做到的是不給父母臉色看(「色難」),但今時我們的社會卻討論,「媽媽應該由誰供養?」時代向前,在這問題上竟然倒退了?這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古人有「養兒防老、積穀防飢」的觀念,子女反哺一直都被視為理所當然,直至近20至30年,社會客觀情況和價值觀改變,港人家庭觀念才逐漸薄弱,以至有些人一年只會在母親節這一天才善待媽媽。

母親節的意義,從實際角度出發,應着眼於有子女的婦女生活保障,尤其是非在職的家庭主婦,她們的財政保障應以家庭為主,而「孝」則應是主要提倡的家庭核心價值。當然,「孝」有很多內涵,其中或有爭議的地方,但從基本的供養做起,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會有太大異議。

母親節會有很多歌頌母愛偉大的故事,但偉大背後,回歸平凡的大多數,不少媽媽都希望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而不單是每年母親節收到家人的一束康乃馨或出外吃一餐飯。實事求是,今年母親節,大家不妨就加個「節目」,全家討論:誰替阿媽供強積金?互相了解一下。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