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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何君堯高院內自拍 涉違規

發佈時間: 2016/04/29

前律師會會長、屯門區議員何君堯,在社交網站上載一張在高院大樓內的自拍照,被指違反法庭內禁止攝影的規定。司法機構指,有關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強調除非獲特別許可,任何人士不得在法庭或舉行聆訊的建築物或其範圍內拍攝。

何君堯回應指,貼出自拍照純粹抒發感想,絕無任何惡意或對法庭不敬的含義。他指,自己曾多次在律師會或法院在大樓內舉辦的講座或頒獎典禮拍照留念,性質與今次相同,對法庭並無貶低或藐視成分。

司法機構表示,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除非獲得特別許可,任何人士不得在法庭或舉行聆訊的建築物或其範圍內拍攝。